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在這世代日趨普及,惟本港至今仍然禁用。運輸署上月與香港科技園合作,推行一項為期半年的先導試驗,讓參加者申請許可證後,可在中大至科學園一段,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作短途代步。有地區人士表示,先導計劃進一步回應市民使用電動代步出行的需要。
雖然本港現時有不少人使用電動個人移動工具或電動輔助單車代步,但由於在一般情況下在公共地方或馬路上行駛,會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因此不時有使用者違規使用,甚至被捕。
運輸署上月與科技園合作,推行電動代步先導試驗。
曾有電動滑板男圖撞警
行李篋形車馬路上穿梭
今年4月18日凌晨,馬鞍山分區警員在打擊電動可移動工具違例的執法行動期間,一名警員於科學園路近馬料水碼頭對開,發現一名男子駕駛一輛電動滑板車後,一度想截停他檢查時,涉事男子竟無停車,與警員發生碰撞,最終兩人雙雙跌倒在地。雙方手腳擦傷流血,需由救護車送院治理,男子亦因而被捕。
雖然警方不時執法,惟仍經常有電動可移動工具使用者在馬路上穿梭,導致意外或險象環生的場面。本月10日,一名使用電動風火輪的男子,在九龍灣淘大花園對開牛頭角道行駛時,涉與的士發生碰撞,男子被撞後受傷倒地,其「風火輪」被拋到五米外。
而在上月16日,在沙田街市對開的停車場,亦有一名中年男子,騎乘一部行李篋形電動車,自路旁一輛正在上落貨的輕型貨車車尾緩緩駛出,在馬路上穿梭,未有理會路人及車輛,由於當時正值日間繁忙時間,其行為令不少途人側目。
試驗兩種主要電動移動工具
隨科技進步,不少國家及地區已允許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作代步,因此不獲批准使用的本港,一直有聲音要求放寬。
為此,繼去年政府分別兩次在單車徑推行電動移動工具實地試驗後,運輸署於上月23日,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合作進行為期六個月的電動移動工具先導試驗。
參加計劃者可於當日至11月22日期間,於白石角一段介乎港鐵大學站至香港科學園長約三公里的單車徑,試驗兩種主要電動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可與一般單車共用單車徑。
不少市民希望電動可移動工具,可在本港合法使用。
李梓敬:支持先導計劃
冀放寬條例推動科技發展
過去表態支持將電動可移動工具規管及合法化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向《我家》表示,今次先導計劃進一步回應使用電動代步出行的需要,對未來環保出行的推行有正面影響,值得支持。
李梓敬認為,本港是國際城市,不應該排除科技及落後於其他地方。惟因本港人口密度高,加上電動工具眾多品質及安全參差,因此政府作出規管適合,希望未來會更放寬,惟亦要研究限速,避免超速傷及路人。
李梓敬認為,該計劃回應市民電動代步出行的需要。
運署:無預先登記不准參與
運輸署發言人向《我家》回覆指,相關先導試驗的目的是透過使用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於單車徑上往來工作地點至主要交通樞紐之間,作短途出行用途取得更多運作經驗。
該署會發出許可證予已登記的先導試驗參加者,作為先導試驗的一次性特別安排,讓他們合法在指定路段駕駛,相反無預先登記的使用者將不獲准參與試驗。
計劃為期半年,參加者須事先申請許可證。
【近月電動可移動工具亂象事件簿】
6月10日
九龍灣一輛的士與使用電動風火輪男子發生碰撞。
5月16日
沙田一名男子,騎乘行李篋形電動車在路上穿插。
4月18日
馬鞍山一名警員,截停電動滑板車使用者時被撞。
「電動移動」用於單車徑
七成受訪市民認為合適
運輸署在去年1月及2月,分別於將軍澳及科學園近白石角海濱長廊的一段單車徑,邀請電動可移動工具團體及人士推行電動移動工具單日實地試驗,以作本港往後可否使用相關工具的可行性研究。
事隔一年後,運輸署於今年2月,向沙田區議會提交文件交代分析實地試驗的結果。署方初步認為在施加合適的技術及安全要求,例如最高行駛速度、最大重量及闊度限制、照明裝置、制動及停車裝置的情況下,電動移動工具的行駛速度、行駛時所須的空間及操作表現,皆與一般單車相若。
運輸署問卷訪問450人
同時,署方在去年試驗期間,以問卷訪問450位市民,了解他們對電動移動工具在單車徑上使用的接受程度。調查結果顯示,大約七成受訪者認為電動移動工具在妥善規管,以及施加安全技術要求下,適合在單車徑上使用。運輸署因此認為,在技術上,電動移動工具與一般單車共同使用單車徑,基本上是安全。因此於今年更進一步試行為期半年先導計劃。
英國頻現移動工具事故
保險業界籲加強規管
不少批准或試驗使用電動滑板車等可移動工具的國家,因有關移動工具導致意外及電池起火風險,故此不得不考慮加緊規管問題。
英國政府早前在在31個地區中,對共享租賃的電動滑板車進行試驗。其後,有當地保險公司3月時表示,考量到非法使用電動滑板車導致傷亡人數增加,以及電動電池起火風險,如果電動滑板車的合法使用已經超越政府試驗範圍,英國就應該對之實施更嚴厲的監管。
愈來愈多地方發生電動工具爆炸及起火事件,惹起社會關注。
根據英國政府統計,2020年至2021年6月一年間,當地總共發生了882宗事故,造成達931人傷亡,其中732人是電動滑板車的使用者。
就此,倫敦當地有保險協會組織代表認為,非法使用電動滑板車,已經對使用人、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顯著風險。故此,必須盡早建立適當且有效的監管制度,並就有關電動滑板車等設備中,包括電池、充電、剎車和照明等安全裝置,以及需否配戴防護裝置制定明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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