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東張西望》一連兩集追訪過馬鞍山富寶花園一名戶主於大廈單位囤積大量雜物,連大門也未能閂上,其單位淪為「垃圾屋」令鄰居大受困擾,然而戶主卻指在單位內擺放物件是生活方式,多個部門跟進至今仍束手無策。有議員表示,就社會日增的「垃圾屋」問題,期望政府設高層次專案小組統籌解決。
富寶花園「垃圾屋」問題,至今仍未解決。
雜物塞爆單位 戶主曾在走廊「生活」
「垃圾屋」是一個六百多呎三房單位,位於馬鞍山富寶花園第5座。從屋外及窗外所見,單位堆滿密密麻麻的雜物,如不明樽裝液體、紙皮、床褥、英文書本、電器,猶如過去拾荒者將覺得有價值的東西搬回單位堆積。
街坊向《我家》記者表示,由於涉事單位雜物多得令男戶主無法入屋,多年來男戶主一度在屋外走廊公眾地方「生活」,包括煮食,導致衞生變差。
現場所見,雜物堆滿單位,大門也未能關上。
自稱「精神有問題」 疑單位外調製化學液體
有鄰居更透露,涉事戶主曾任化驗師,熟悉化學,惟自從早年其同住父母相繼離世後,便令他性情大變,囤積雜物問題越來越嚴重。此外他曾在屋外貼上告示,自稱「精神有問題」,更懷疑在單位外調製化學液體,令鄰居擔心安全受威脅,卻求助無門。
無綫節目《東張西望》今年6月中曾到訪該單位,更接觸到涉事男戶主,對方直言自己獨居,又指其生活方式就是這樣。在採訪過後該單位的情況依舊,一直未見改善。
《東張西望》採訪時,涉事男戶主指這是他的生活方式。
大廈法團在屋苑張貼通告交代事件。
羅伊琳:非惡臭蟲害滋擾難規管
公民力量成員羅伊琳表示,今次「垃圾屋」戶主囤積雜物的行為已持續接近10年,為此屋苑管理處曾多次上門要求改善,更於去年7月曾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禁制令,最終男戶主接受和解,將屋外搬走並承諾不再堆放雜物在樓層共用範圍,情況才有輕微改善。
惟由於該單位雖然堆積雜物,但又有別於其他產生惡臭或大量蟲害出沒的「垃圾屋」滋擾,以至食環署、消防處上門後,也對該私人業權的囤積行為束手無策。
羅伊琳指,該「垃圾屋」戶主囤積雜物已近10 年。
陳凱欣:望政府設小組統籌解決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凱欣於6月底曾約同沙田民政處、消防處、社會福利署等多個政府部門,聯同屋苑法團及管理處到該單位該視察,並商討對策,她亦與其鄰居會面了解他們的苦況。她向《我家》表示,有街坊向她哭訴,因為涉事單位戶主的行為,令他們每日提心吊膽,承受極大的心理及情緒壓力。
陳凱欣直言,近年本港出現多宗「垃圾屋」個案,部分單位由於份屬私人業權,縱使造成滋擾部門亦需要較多時間處理,往往令問題無法在短時間有效解決,因此她上月中在第二次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向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反映成立高層次的專案小組,協調各部門徹底解決問題,長遠更應仿效外地,立法規管「惡鄰」行為。
陳凱欣早前到涉事單位了解情況。
美孚「垃圾屋」惹鼠患 食環申手令入屋解決
美孚新邨去年底亦出現「垃圾屋」問題,有單位因囤積雜物導致鼠患大爆發,多名業主三番四次向管理處反映問題,奈何涉事單位的女業主一直未有改善。
涉事地點在美孚新邨第98座一個中高層單位。有鄰居發現大批老鼠在窗台上出沒,部份爬到其他住戶的窗台甚至屋內,情況非常惡劣。雖然如此,涉事單位事主愛理不理,屋苑管理處只好放置老鼠藥、搭棚將其單位門窗以木板封死,並用膠紙封上單位的大門,卻未有實際效用,而女業主更在單位外的牆壁寫上大字,警告勿闖私人物業。
最終,由於因為嚴重影響公眾衞生,食環署在調查事件後,基於緊急及特殊考慮,終在今年4月成功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及「入屋令」,聯同警方及民政署行動,入屋處理鼠患,在單位內多處發現老鼠糞便及撿獲三隻老鼠屍體。
美孚「垃圾屋」引發鼠患,最終食環署申請手令入屋滅鼠。
引入「惡鄰條款」 可強制滋事人遷離?
本港過往出現的「垃圾屋」個案,由於屋主堆積太多雜物,除了衞生變差更引起消防安全隱患,倘發生火警雜物助燃,將令火勢一發不可變拾。而生活上最常見的鄰里問題除亂堆疊雜物外,亦有製造噪音及佔用公共空間堆放物品等,私人單位住戶一旦遇上這些情況,實在十分頭痛。
為此,不少國家及地區因而立法規管「惡鄰居」的行為。例如在台灣一旦遇到鄰居行為愈趨惡劣時,可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列》中的「惡鄰條款」,讓涉事人搬出社區。
「惡鄰條款」是指當住戶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情況時,管理委員會可促請其改善,若三個月內仍未改善,便將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經所有權人三份二以上出席、四份三以上投票同意,即可依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惡鄰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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