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示威方法層出不窮,有人於港鐵入閘時跳閘而不付款,挑戰法紀以示抗議。
一日,一個年輕人因此被職員逮住,報警查辦。於等候警察期間,很多市民圍觀,不少中老年人表示願意替青年人代付車資,叫職員放人,甚至慫恿年青人逃跑。職員拒絕,年輕人亦婉拒幫忙。
觀乎此,我估計此等成年人是出於同情,但這種同情未免無知,做法亦顯得太荒謬了。孩子犯錯,你不教他勇於承擔責任,反而慫恿他逃走,或代付車資含糊其事,這除了說是放縱,還能用甚麼去解釋呢?孩子學不好負責任,他日後如何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任呢?(包括對工作、對婚姻家庭、對社會的責任)不懂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人,又如何可以去創造美好的人生呢?
愛一個人或害一個人,有時只是一念之差,大家要慎思。
記得小兒升小四時,暑假報了暑期繪畫班。但首天開課,他竟然耽誤了上課時間,他不想承擔「遲到」這過失而準備放棄。
我知道後,鼓勵他說:「你只是遲到一丁點時間就放棄整堂課,不是很可惜嗎?錢又付了,朋友仔又見不了,損失很大啊!況且這只是一個很微小的過失,很容易就挺過去了,你要學會勇於承擔!將來人生類似的大小風雨可能很多,你現在選擇做縮頭烏龜,莫非這一世都要做縮頭烏龜嗎?」
終於我的說話打動了他,他乖乖的上課去了。
這些生活的小事,你可以不教不理,大家舒服,但你就是沒有負起做父母的教養責任,誤了子女甚至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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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