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交通違例,警方不時會進行打擊交通違例的分區、甚至全港性大型執法行動,除了針對駕駛者不小心駕駛、沒有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先行等,亦會打擊途人不依照交通規則亂過馬路。但原來有不少人不知道即使在「綠公仔」下過路仍可能違規!有女途人4月中「閃緊綠燈」過馬路給警察截停,險被罰款2,000元,高呼險中「真實血淚教訓」。
行人過路處過路亦要緊記交通規則。
「閃緊綠燈」圖起步 女遊客給警員截停提醒
事後,該女遊客在4月9日於社交平台以「綠燈過馬路都被罰」為題發文,交代經過。當時她在銅鑼灣一行人過路處,正在綠燈閃爍時剛打算過路,就被突如其來的警員截停,並警告她「小姐,這是違法的!」幸好當時她只是跨出半步,警員只是提醒她交通規則,而未有發出告票罰款,令她頓時鬆一口氣,否則就立即損失2,000元。
事主直言不熟悉本港交通規則,更提醒在港鐵飲食、禁煙區吸煙、隨地吐痰、巴士上層站立、亂餵野鴿等都通通會被罰款,提醒其他人,特別是遊客小心注意。
女遊客在社交平台分享險被罰款經過。
另一條影片直擊,多人在旺角閃燈過路後被截停。
旺角多人「閃過」齊被罰 專家:視乎開始行定行緊
雖然女遊客成功「逃過一劫」,但有途人就要「買下」教訓。因為在另一條同在4月拍攝的網上影片看到,一群途人正在旺角彌敦道亞皆老街交界、近匯豐銀行對出的十字路口,行人過路燈「閃綠燈」時過馬路,其後隨即被多名警員及交通督導員截停,齊齊被罰款2,000元,相關影片隨即在網上熱傳,並引起有關做法是否符合執法準則的熱議。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江日雄解釋,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在交通燈控制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交通燈「綠色人像」燈號閃動時,不可「開始」橫過馬路,要在行人路等候下一次轉燈,否則等同胡亂過馬路,有可能違法被處罰款2,000元。但如果正橫過馬路時綠燈轉閃甚至已轉紅燈,繼續走到前方最近的安全島或行人路,則不算違法。
江日雄提醒「綠色人像」燈號閃動時,不可「開始」過馬路。
【市民點睇?】
罰錢唔抵
劉先生(退休人士):
「我成日都見到好多人閃緊燈都過馬路,太危險喇,畀人罰錢就唔抵啦!」
多啲宣傳
張小姐(學生):
「屋企人近期都有再提醒閃緊燈唔好過,不過可能有好多人唔知,要多啲宣傳。」
【斑馬線要先踏出車才會讓路?】
行人不可不知的交通規則
與有交通燈的行人過路線不同,斑馬線是髹有黑白間條紋,兩旁有「之」字形白線,並設有閃動的黃色指路燈,讓路人安全過馬路。
雖然駛近斑馬線,不少司機會減速「讓路」在線前停下,讓途人橫過馬路。事實上,根據法例,有人「踏足」斑馬線上,司機才必須停車,讓行人橫過馬路。
因此,過馬路要留意交通情況,當你還未踏足斑馬線且發現車輛沒有意思停下來,為安全計還是等安全時才過馬路為佳。
【少去港島,無月台電車站點上落?】
基於道路設計及歷史原因,現時港島有7個車站不設月台或安全島,只在路面畫上「電車站」字樣及一條供車輛停車黃線。如筲箕灣南康街站及跑馬地墳場站往灣仔方向等,停站後需要在路中心上落客。
根據法例,電車在該類車站停車時,駕駛人士必須停車及不得越過此線,好讓乘客上落車。為進一步提醒駕駛者此規定,運輸署正在相關路面髹上紅色和「留意乘客」的道路標記,使駕駛者可更留意電車乘客於該位置上落,提升道路安全。
有部分電車站並無月台,電車會在路中心停車上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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