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同行基金創辦人 張媞
本欄在較早前的文章中提到《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關於「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表述對香港的啟發。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作為高度發達的自由市場經濟,特區政府如何回應中央和市民對「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要求與期待?這是本欄非常關心的問題之一。
劏房是香港社會的「老大難」問題,按推算現時全港「不適切居所」達 14 萬戶,涉及 25 萬人。政府去年宣布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預計本月再提交報告,趕於新一份《施政報告》出爐前就全面有序處理「劣質」劏房問題提具體建議。
至於何謂「劣質」?何謂「最低標準」?目前仍未有明確定義。筆者相信,為劏房戶提供負擔得起且適切的居所,是本屆特區政府急需處理的民生問題之一。換言之,這批居民的生活質量是否得到改善,正是衡量「提升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參考,更是考驗特區政府能否做到將「有為政府」與「高效市場」更好結合的指標。
「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作為中短期紓緩基層住屋措施,受到本屆政府重視並加大撥款,預計明年內提供超過二萬個單位予正輪候公屋及有迫切住屋需要人士。房屋局早前表示,可將兩者用作安置曾居住於劣質劏房的居民,此舉無疑讓社會看到解決劣質劏房問題的曙光。但必須提醒,「解決劣質劏房問題」不能被解讀為「全面解決劏房問題」。劏房作為壓榨基層的「毒瘤」,不僅租金高昂且活動空間不足,對基層兒童的生活學習環境影響深遠,同時為地區治理埋下深深隱患。政府必須以「告別劏房」為目標,提出一整套處理方案並嚴格執行,最終為基層擺脫跨代貧窮奠定基礎。
(解讀三中全會系列之四)
社區同行基金
我家時評
張媞
解讀三中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