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房屋問題嚴峻,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發展北部都會區,意味新界北部大量土地,將成房屋供應主要來源。然而,鄉郊丁屋問題若處理不善,或影響都會區發展。終審法院日前就丁權司法覆核案駁回上訴並頒最終判辭,裁定丁屋政策受《基本法》保障。有立法會換屆選舉參選人促請參考內地改造舊城方式,讓原居民亦受惠區內發展。
有意見指丁屋限建三層,與高效用地生矛盾。
駁回「覆核」王上訴
保障原居民丁權
本月4日,終審法院就丁權司法覆核案終極上訴,頒下判辭,一致駁回「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的上訴,裁定丁屋政策受《基本法》保障,亦即男性原居民可繼續以「私人協約」、「換地」或經免費建屋牌照三種形式建屋。鄉議局主席劉業強事後表示,對法庭判決感到開心,亦對新界土地和村地有望「解凍」感到樂觀。他透露,政府在十年前,每年平均批出800至1,000宗丁屋申請,惟近年越趨緩慢,去年僅批出200多宗申請,至今仍有逾一萬宗個案正等候審批。
劉業強強調法庭已確立丁權是合法、合憲,政府亦應加緊腳步履行憲制責任,維護新界原居民的傳統權益、理順丁權政策,趕上以往的審批速度。
對新界土地和村地有望「解凍」,劉業強感樂觀。
鄉議局歡迎終審法院駁回有關丁權上訴判決。
丁屋限制宜放寬
有助鄉郊發展
丁屋政策有其歷史源由,根據現時政策,男性原居民只能興建三層、每層面積不多於700平方呎、樓高不超過8.23米的丁屋。上月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將發展「北部都會區」,有聲音認為,本港土地供應緊張,此限制與高效利用土地的做法產生矛盾,窒礙新界鄉村土地未來發展。
立法會選舉新界北參選人劉國勳向《我家》表示,新界北部,未來將成為本港主要的土地供應來源,亦具有建設大灣區新核心的潛力,然而現時新界多數土地仍為農地、鄉村用地,他認為政府應加快步伐釋放新界土地潛力。
北都會未來有不少住宅落成,解決市民需要。 (概念圖)
特首在《施政報告》提出大力發展北部都會區。
倡丁屋變丁廈
劉國勳:釋放土地潛力
劉國勳認為,興建超低密度的丁屋,未能有效運用土地,故此在保護業權人合法權益前提下,應尋求能達至共贏的方式,如內地舊改經驗,設立類似「更新辦事處」或新界版「市建局」的專責部門,統籌新界鄉村改造事宜,以「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為模式,引入市場力量改造鄉村地區,更高效地利用土地。
他續指,具體做法是可將地積比大幅提高,允許興建更具規模的多層「丁廈」,將鄉村改造為以較高密度發展的新式社區,以此更加充分利用丁地的發展潛力;安置補償方式則可選擇補償金或安置房;同時,可檢討有關鄉村「祖堂地」的政策,降低出售門檻,令佔地不少的新界祖堂地及鄰近土地,亦能配合鄉村改造的整體規劃,而有更高效的發展。
劉國勳建議放寬丁屋變丁廈,以釋放更多鄉郊土地。
郭卓堅早前就丁權上訴被判敗訴。(互聯網圖)
祖堂地出售門檻高
《施政報告》提研鬆綁
為落實北部都會區發展,除未來要解決丁屋未能有效釋放土地潛力外,新一份《施政報告》亦提出考慮修訂《新界條例》,以放寬出售「祖堂地」限制,藉以開拓新界土地建屋空間。
現時全港新界約有2,400公頃祖堂地,本來極具發展潛力,惟因祖堂地受《新界條例》約束,規定出售以祖堂名義擁有的土地時,祖堂註冊司理,需要事先徵得祖堂所有子孫同意,令不少祖堂地被迫閒置或成為棕地。
因此《施政報告》提出,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及新界鄉議局成立工作小組,聯同發展局和其他部門,在一年內完成《新界條例》檢討,制訂放寬出售祖堂地限制的具體修訂建議。坊間建議最大可能是降低門檻到七至八成人同意,即可出售祖堂地。
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於上月隨《施政報告》公佈。
祖堂地本來極具潛力, 惟發展門檻極高。
地區組北部發展聯盟
加強鄉郊轉型協調
早於政府提出「北部都會區」願景,上屆隨功能組別當選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今次換屆選舉轉到新界北參與地區直選,並獲新界社團聯會會長梁志祥支持,他直言,除他熱愛這個地方,未來更希望能與不同持份者共建新界北。
早前宣佈將成立北部發展聯盟的劉國勳強調,日後將多舉行推廣工作、專題講座,亦望多與村民溝通,協助處理收地、安置等問題,望協調交流;而該聯盟亦將會作政策研究,包括產業政策、共同發展,例如考慮興建丁廈的賠償等,強調之後會繼續推動相關工作。
都會區宜基建先行
冀十年內具雛形
他希望,政府能加快都會區的收地速度,並着重基建先行,如考慮在河套區科技園引入深圳鐵路,及早興建往返新區的支線,以及為將受收地影響的居民預留用安置單位,冀能爭取十年內能令北部都會區見到雛形。
除劉國勳已報名參選新界北選區,同樣報名的還有獨立的沈豪傑、香港新方向張欣宇及報稱無政治聯繫的曾麗文;另外劉業強已報名參選立法會鄉議局功能界別,同樣報名的還有莫錦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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