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商場,近年引入夾公仔專門店吸引年輕人客源。或因競爭激烈,有店家引入成人性用品為獎品作招徠,甚至在夾公仔機貼上色情照片,以博顧客駐足。有區議員擔心夾公仔店情況恐失控,建議加強執法,家長亦要多加留神。
上月26日下午,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調查,突擊搜查葵涌廣場及荃灣另外兩個商場內,共三間夾公仔店,發現夾公仔機內有成人性用品作為獎品,但相關物品未有依照法例展示警告標語。
夾公仔機近年十分流行。
葵荃商場夾公仔店 涉展性用品拘三男
警方於是以涉嫌「展示不雅事物」罪,拘捕三名年齡介乎22至31歲本地男子,撿獲約150個、總值約七萬元的性用品。
事後「我家」記者重返葵涌廣場的夾公仔店視察,發現各層均設有大大小小的夾公仔店,逾百部夾公仔機在商場供人遊玩。
雖然在警察行動後,再無商店以性用品作獎品,但仍有個別商店以裸露的情色玩具作獎品。
而荃灣青山公路一個商場一樓及二樓,亦有十逾間的夾公仔店。當中二樓更形成一條夾公仔街。
葵涌廣場有多間夾公仔店, 吸引時下年輕人光顧。
手機遊戲機都夾得 儲埋積分更似賭局
有夾公仔店更以名貴手提電話及遊戲機作獎品,而玩法亦與一般夾公仔機有異,需要儲分,夾出的分數亦疑有運氣成分,與賭博又邁近一步。
記者調查下發現,早年在日本及台灣曾興起將成人用品作為獎品,放入夾公仔機內。
自前年開始陸續有商店仿效,起初疑違規的夾公仔機都會比較隱蔽,不准玩家拍照,但後來有店主愈做愈大胆更張貼色情海報,並寫上不文字句吸引玩家。
而荃灣一間夾公仔店,更在夾公仔機上張貼社交平台帳號作宣傳,並鼓勵投資者加入,惟警方行動後,該夾公仔店的貼文已全數被刪去。
有夾公仔機更以名貴電話作獎品
郭芙蓉促加強巡查遏歪風
葵青區區議員郭芙蓉對葵涌區內有夾公仔店以色情物品作招徠,感到驚訝。她表示區內以至全港多區青少年,也喜歡到葵涌廣場遊玩,商場內亦有不少夾公仔店。
她擔心,有不適合獎品會令家長擔心子女學壞,因此她亦會多加留意及監察區內的店舖有否違規,有需要時會向相關部門反映。郭強調,社會要對色情風氣提高警覺,政府亦應加強巡查,同時市民亦要多加舉報。
以性用品作獎品,涉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不雅物品未遮蓋隨時違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即使店舖門外有「18禁」警示,但只要公眾可以入內,即屬公眾地方,展示不雅物品要按《條例》規定。
不雅物品的包裝物如有不雅元素,除非有人在店門檢查入店者的身份證,確保他們夠18歲,否則仍需要作適當遮蓋,而避免觸犯法例。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任何人展示不雅事物,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不雅物品,均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及監禁12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定罪,最高可被罰款8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夾公仔店用上色情圖片及不文字眼,為獎品作宣傳。( 互聯網圖)
【法例規定獎品價值不可逾$300】
有業內人士透露,現時在香港經營夾公仔機業務,均需為使用的夾公仔機、即「遊戲機」,向民政事務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
根據規定,任何人士就一個中獎機會付出的款項不得超過$5,持牌人亦不得提供現金獎,至於分發或提供的個別獎品,價值都不得超過$300。因此若成人用品若證實價值超過$300,便有可能違反更多法例。
不過,由於近年有大量夾公仔店開業、競爭激烈,有店舖為吸引顧客,有時會放入高價獎品,如名牌耳機、手機及手辦模型等。
雖然店主貼有告示提醒顧客,夾公仔機內的超過$300獎品都只有「外盒」,夾中獎品需致電聯絡人,憑盒內的兌換券,到另一間商舖兌換獎品,以避免違法,但持牌人仍有可能會遭檢控。
有店舖加裝夾公仔機,加入更多玩法,以吸引玩家。
【青少年心智未成熟 易成「病態賭徒」】
夾公仔機除有誨淫之虞,青少年若過度沉迷夾公仔,恐淪為病態賭徒。
「夾公仔機同推銀機相似,細路定力唔夠,到最後使大咗、先發現自己不知不覺沉迷咗落去!」
錫安社會服務處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中心主任黃玉明曾處理不少青少年病態賭博個案,過往曾有青少年在玩「推銀賭機」代替賭博成癮,最終需要接受治療。
享受挑戰帶來刺激回報
黃解釋,「夾公仔機」本身講求技術,青少年往往為滿足自己挑戰心而玩樂,以贏得獎品。再加上對獎品的好奇心驅使下,更會不斷夾,直至贏到獎品為止,因此當「夾公仔機」有實際而有價值的獎品作回報,易對青少年產生刺激,「夾公仔機」便有機會令成為俴人沉溺的「賭具」。
黃玉明擔心,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判斷力不足,易受其他人影響,因此法例規定以18歲成年為界線,避免青少年過早接觸成人用品。
然而夾公仔機是本來獎品應為「毛公仔」,大眾普遍認為是老少咸宜的地方,若有不法商人用色情、甚至淫褻等獎品作招徠,其行為並不負責任。黃建議政府可以就牌照及獎品內容加強規管,加大執法力度,以免繼續荼毒青少年。
記者發現仍有商店以色情玩具作招徠。
我家焦點
民生
生活
荃灣葵青離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