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初,香港掀起一股移民潮,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亦帶不走那些大家曾經深愛、共度日夜的寵物貓狗。當時作為寵物美容師的陳淑娟(EI),收到不少客人的求助,指因移民無法處理寵物,EI把心一橫,便一下子收留了數十隻被主人遺棄的貓貓狗狗,從此開展了她的守護使命。
當你獨自一人走在幽暗的街角,餓著肚子,身上的傷口隱隱作痛,你看見遠處的一個垃圾堆,心想著,可能會找到一些殘羹冷炙;你再看看周邊的紙皮箱,心想著,今晚就在這裡睡一睡吧。這是,流浪的滋味。
作為一個人,我們會發聲、呼叫,捍衛自己的權益,但動物卻不能。
牠們不是一件物件,不是用一個櫃藏起來就行,是不可以的,牠們是生命。
「我意識到,社會上需要有更多聲音,傳遞動物義工的意義。」
剛開始時,EI將貓貓狗狗收留在自己的工作室寄居,但隨著數量不斷增加,已經不勝負荷。幸好當時EI有朋友找到一個即將結業的豬場,便將豬場頂手,變成了現在的保護遺棄動物協會(SAA)。
在香港,其實有不少像EI一樣的有心人,組織了大大小小的機構,救助遭遺棄的動物。EI說,最初時並沒有特別計劃要成立一個機構,只是「唔忍心,希望救得一隻得一隻」,所以只能見步行步,「當時我們連義工都沒有,真係遇山開山、遇水搭橋,一邊做、一邊學,有段時間連自己都冇錢拿出來,差點就要結業,最終還是熬過來了」。
沒有義工,EI嘗試透過報章宣傳招募,社會反應很熱烈,很多人來報名,但又遇上另一個難題:「好多人會進來,我問他們可否幫手做清潔,但他們說我是來做義工,只來跟動物玩。他們的出發點其實也很好......」
流浪的滋味牠們都知道,只是講不出聲。
「流浪的滋味牠們都知道,只是講不出聲,但我們可以伸出援手。」
近年,越來越多市民開始關注動物權益,每當遇到一些動物遭遺棄、遭虐待的新聞事件,都看到不少市民發聲聲討,甚至是四處奔波為小動物伸張正義,而社會上亦漸漸多了討論動物政策。SAA定期舉辦開放日,參觀和申請領養助養的人士絡繹不絕,EI說,感到很欣慰,因為善待動物,其實都是社會文明的一部分,看到越來越多市民認同「領養,不棄養」的概念,再辛苦,也值得。
地球村,共同的家,有你,有我,有牠。
EI 期望有更多有心人救助遭遺棄的動物。
【撐立法提升動物福利】
印度聖雄甘地Mahatma Ganghi曾經說過,「一個國家的道德水準,看她對動物的態度便可以知道。」(The moral progress of a nation and its greatness should be judged by the way it treats its animals.)事實上,一個社會怎麼對待動物,就可能怎麼對待人,一個文明城市不應該出現棄養或虐待動物的行為。
近年,有不少團體提倡設立動物福利法,不過亦有一些反對的聲音認為,社會上連人的溫飽、住屋問題都尚待解決,為什麼要額外付出資源去處理動物的福利。
EI認為,討論所謂動物福利時,不是說要給動物或寵物食很貴的東西,或是一定要有很華麗的棲息空間,而是希望透過立法,喚醒大家對動物的保護和責任,「例如要修例繁殖場不可以亂來、規定要去申請牌照,是否可以規定飼養動物的繁殖年齡等等,這些都是可否透過修例去提供給動物的福利」。
根據漁護署向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提交文件顯示,去年合共接收2,926隻狗,其中僅560隻獲主人領回、588隻狗獲他人領養,1,478隻狗最終被人道處理。貓隻方面,署方合共接收823隻貓,其中僅269隻獲主人領回、67隻貓獲他人領養,381隻貓最終被人道處理。而虐待動物方面,漁護署去年接到275宗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投訴個案,較前年輕微增加7宗。當中18人被定罪,分別判罰款4,000元及監禁10日至5個月。
政府最近就提升動物福利建議舉行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當中最矚目的建議為加重殘酷對待動物罰則,提升監禁年期至最高10年,公眾諮詢截止日期為7月31日。EI認為,立法提升動物福利有必要性,目前香港在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法例上仍然落後其他地方,而且在推動動物福利和監管動物使用方面,特別是被買賣的寵物方面的立法亦未能追上先進水平。
【給領養者的話】
期望你們領養了牠們
像帶了一個親人回家
而這個親人像一個
永遠長不大的小朋友
永遠都需要你去照顧
牠們有生老病死的過程
牠們老了會有很多病痛
如果你是一個領養者
我期望你們能夠承諾
給牠們適當的治療
會愛鍚牠們
會照顧牠們
直至終老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 創辦人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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