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當局早前到公屋停車場「查車」後,房屋署及房協再聯手打擊濫用公屋,於今年四月起向公屋租戶分別派發25萬及2,000份「申報表」,有住戶申報時表明有住宅物業等原因,令約1,400戶單位可被收回。政府直言若住戶不交回表格,已跌入被深入調查「雷達」,再不回覆會被視為終止租約以及會收回公屋單位。有議員建議要多管齊下持續打擊,確保公屋資源用得其所,加快公屋流轉。
公屋近年落成量低, 收回公屋重新分配有效善用資源。
25萬申報表 房署收回22.2萬份
現時管理全港逾80萬個公屋及中轉房屋單位的房屋署,於今年4月初向25萬戶居住滿10年的公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並於5月31日截止申報。房屋署於6月中收回22.2萬公屋戶申報表,仍有約2.8萬戶公屋居民並未交回申報表。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已向未交表的住戶發信,要求其在限期內交回申報表,並需附上遲交的書面解釋。她強調若未收到申報,將假定該等住戶無意繼續居住,會根據房屋條例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她又指,已申報家庭當中有約1,400戶已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房屋署收回公屋單位。
2000申報表 房協收回九成九
至於有逾3萬個公屋單位的房協,則向住戶發出近2,000份申報表,並於6月中收回當中99%,其中有10戶因家庭入息超出限額等原因,願意交回單位;另有2戶在申報表中表明有住宅物業,亦已經交回單位及遷出。
惟有公屋居民於6月中表示,收到署方來電指未交申報表,了解後發現原來只交了其中的居住情況申報表,而聲稱收不到另一份較詳細而兩年一度的物業、入息及資產申報,因此未有按時回覆。
居民若未申報將再會收到信件提醒。
受匿名舉報大數據調查 打擊濫用公屋可去盡啲?
曾就打擊濫用公屋資源作出質詢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早前表示,過去署方一直有加強巡查及跟進懷疑濫用公屋個案,惟每年也只能揪出及收回數百個公屋單位,投入成本與效益未成正比,對於政府決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行為,令收回單位上升至逾千個表示歡迎。
她認為政府應繼續多管齊下打擊濫用公屋,除加強教育市民公屋資源是公有資產外,亦要加強濫用公屋的罰則。她認為緩刑的處罰力度有限,當局可增設最低刑期,同時亦要繼續鼓勵舉報濫用公屋機制,包括接受匿名舉報,憑公眾力量蒐證,以加強提高阻嚇性。
而新界西北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則認為,過去政府一直以私隱疑慮為由,不善用其他部門的資源去揪出擁有私樓的住戶,影響了打擊濫用公屋的力度。他建議當局應善用科技,整合各部門的大數據,揪出疑有濫用行為的租戶,再作出深入調查,令行動更見效益。
【市民點睇?】
風氣要改
施女士(主婦):
「有唔少人住喺劏房好慘,啲人冇理由唔合資格都霸住間公屋,太多人係咁,當咗係理所當然風氣要改。」
用得其所
陳先生(公務員):
「公屋係用公帑資助,如果唔合資格就要收回,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支持打擊濫用!」
唔怕人查
黃先生(退休人士):
「如果係合資格就唔怕人查,如果到依家都唔肯審查嘅人可能都係有啲可疑。」
【公屋數字話你知】
房屋署公屋單位數目:193個屋邨,約810,000個
居民數目:約2,120,000人
房協公屋單位數目:20個屋邨,約36,000個
居民數目:約81,000人
截至去年底公屋申請數目:127,900宗(非長者一人申請:92,300宗)
過去一年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5.7年
長者一人申請平均輪候時間: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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