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發生離奇偷貓案!有顧客早前將「英國短毛」及「布偶」等32隻貓,交到紅磡一間寵物店寄賣並託管,惟其間竟不見貓隻蹤影。警方調查時揭發有人竟因欠債,而「以貓抵債」交予財務公司,遂以涉嫌盜竊罪拘捕店主。《我家》亦發現涉事寵物店疑未持有漁護署寵物寄養所牌照,各位寵主將心愛的寵物交予託管所時要加倍小心!
涉事貓舍位於紅磡,店主涉嫌盜竊被捕。
涉兩顧客合共35隻貓 全數搵番幸狀況良好
事發於7月2日,57歲女子到紅磡船澳街涉事寵物店,未能取回一個月前放店內寄宿的3隻約值15萬元的豹貓,因而揭發有人將牠們用作抵債,於是報警。警員接報到場,發現除上述3隻貓以外,另一名顧客放上址寄賣的32隻貓亦懷疑被盜去抵債。
經調查後,警員以涉嫌「盜竊」拘捕一名44歲店舖負責人,並在油麻地區及元朗區起回所有貓隻,經愛護動物協會職員檢查後,所有貓隻健康狀況良好,相信未有人虐待動物。
《我家》追查下發現,涉事寵物店雖然經營寵物託管,但只持有漁護署動物售賣商牌照,卻並非持牌動物寄養所。近年坊間湧現不少寵物寄宿服務,惟根據《公眾衛生(動物)(寄養所)規例》,任何人經營為動物提供食物及住宿的業務,以換取該等動物的擁有人或控制人支付費用或其他金錢代價,即屬經營動物寄養所,須先申領由漁護署發出的動物寄養所牌照。寵主倘光顧無牌處所,可能對寵物構成安全風險,一旦動物出事更欠缺保障。
事後貓舍一度人去留空,店內無貓。
消委會:寵物酒店須向漁護申牌
消費者委員會署任總幹事何應富表示,寵物酒店的經營者須向漁護署申請「動物寄養所牌照」,處所需符合房間空間尺寸、通風和消毒措施等要求。惟目前漁護署網站的「持牌動物寄養所名單」的表列與否屬自願參與性質,未涵蓋所有持牌動物寄養所,因此建議漁護署探討將名單改為強制性。而在選擇寵物酒店時,主人亦要向處所查詢是否已領取有關牌照。
何應富又指出,就算惠顧持牌動物寄養所也要小心。他舉例指出,雖然不少已包括房舍內的24小時網上監察系統,讓主人可隨時觀看寵物的情況,惟倘寵物於留宿期間因職員疏忽而導致受傷、遺失、患病甚至死亡,部分動物寄養所以條款或免責聲明等為理由,表明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或提供任何賠償。
何應富提醒寵主,光顧無牌處所或對寵物構安全風險。
該店從事寵物寄宿及寄賣業務。
【收費「家庭寄宿」 同樣須領牌】
除了寵物店兼營寵物酒店,近年有不少人聲稱提供寵物「家庭寄宿」服務。根據法例,只要寄養時收取金錢,便須向該署申領相關牌照,否則提供服務的合法性可能存疑。消委會提醒,即使有關人士提供服務或屬業餘,其運作模式亦有可能構成業務經營。
另外,漁護署網站上已載列「持牌動物寄養所名單」,惟現時名單上商戶資料刊載自願性質,並未包括所有已獲發相關牌照的動物寄養所。換言之,名單以外的寵物酒店不一定屬無牌經營。
漁護署發言人回應指,消費者可向該署查詢名單以外者的資料,以便查詢其有否獲發牌。
寵物酒店的經營者須申領動物寄養所牌照。
【網民有話兒】
Ells Kwong:
以貓抵債有點可惡,財務公司又肯收先搞笑。
Boris LEUNG:
同拐帶細路冇分別,好彩搵番晒啲貓貓。
MooMoo:
動物有血有肉有感覺,幾衰格先諗到,用動物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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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持牌動物寄養所牌照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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