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及生態局近日公布,計劃修訂《食物業規例》,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食肆。首階段擬設500至1,000個名額,預計今年中批出首輪申請。當局強調將以「小步走」方式推行,半年後再檢討。新措施引起社會關注,議員對政策方向雖表支持,並關注執行細節。
早前有食肆因違規讓狗隻進入而被停牌。
規定有牽繩引導 不得上桌
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呈交立法會文件指出,獲批食肆須明確標示寵物友善食肆牌照,並嚴格區分人狗餐具及食物。狗隻不得上桌,且須由成人以不超過1.5米牽繩引導。若狗隻在店內排泄,餐廳須即時清潔消毒。
同時,為降低風險,火鍋店、烤肉店不能夠申請;格鬥犬及已知危險犬種亦禁止進入,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當局表示,將提供作業指引,但狗隻體型、數量可由餐廳自行決定。有飲食業界人士認為,措施成本低、潛在回報高,可吸引寵物主人消費;也有市民擔心衞生及過敏問題,建議劃分特定區域。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陳博智認為,修例回應市民對寵物友善空間的訴求,並有助餐飲業開拓新商機。他贊同政府採取漸進策略,讓社會逐步適應。他亦肯定配套措施,如業界簡介會及公開獲批名單,認為有助平衡不同持份者需求。
陳博智認為有助餐飲業開拓新商機。
新政策推行後,「主子」不用再在食肆外苦等了。
狗隻進入寵物友善食肆不能上桌。
倘體型限制不一恐生混亂
然而,立法會議員莊豪鋒對執行細節提出憂慮。他指出,若餐廳申請牌照後遲遲不開放,或對狗隻體型限制不一,可能引發混亂。他舉例指,狗隻排泄物的清潔責任歸屬、餐廳自訂規則的透明度等問題尚未釐清,恐導致爭議。他建議,政府應規定餐廳明確告示限制,並警惕「好事變壞事」的風險。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回應指,目前不少餐廳有興趣申請,但部分仍持觀望態度,相信首批未必有太多申請。他強調,原則是狗隻不可觸及餐桌,狗主有責任去約束狗隻的行為和安全,食肆亦有責任要維持清潔,食肆可以自定規則以維持清潔,例如收取清潔費。食環署署長吳文傑指出,當局將依實際情況調整指引,暫不設硬性規定。
謝展寰指相關食肆需貼出相關牌照及標貼。
莊豪鋒指出,對狗隻體型限制不一或生混亂。
【市民點睇】
youjump:
我諗餐廳申請得,都應該自己評估過做唔做得過。
littlecar:
狗狗去尿尿動作可能快啲,但一般去餐廳前已經清晒,而去大大,事前必有預備動作,除非肚屙,所以一般係可以避免。
naicha:
守規矩嘅狗主當然唔會俾狗狗打擾到其他人,但唔守規矩嘅都唔少。
hkgra:
我鍾意狗,但都未必會幫襯呢類餐廳,怕毛髮飄落食物度。
【申請狗狗入食肆牌照條件重點】
明確標示牌照
狗隻不可上桌/用客人餐具
可提供預包裝狗食品
須由成人牽引(繩長不超過1.5米)
狗隻倘在餐廳內大小便,須即時徹底清潔消毒
不適用:火鍋店、烤肉店
禁止:格鬥犬、已知風險犬隻
不可在店內烹煮狗隻的食物
【市民憂執行衍生問題 愛協:狗主須有擔當】
政府推出容許狗隻進入指定食肆的安排,旨在推動寵物友善環境,但有市民擔心實際執行時可能衍生問題。
有反對措施市民直言,並不反對措施,但亦揚言不會光顧相關餐廳。原因是擔心狗隻在陌生環境可能因緊張或興奮而吠叫、走動,影響其他食客。亦有聲音指出,即使法例規定狗帶長度限於1.5米,仍可能發生狗隻相互接觸甚至掙脫牽引的情況,而部分狗主或誤用餐廳餐具餵飼寵物,亦擔心將會容易引發爭執。
愛護動物協會對呼籲狗主必須擔當責任,確保寵物行為受控、保持清潔,並體諒未必習慣與動物相處的其他客人。協會強調,只有透過互相尊重與自律,才能讓人與寵物在公共空間和諧共處,讓政策真正惠及不同需求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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