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議多時的電動代步工具合法化,有望最快於今年年底於實施。有參與運輸署小組的成員預料,運輸署初步計劃於將軍澳及大埔單車徑,試行容許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合法行駛,有議員促請政府交代立法及具體執行細節,並支持就電動工具最高時速設立限制。
將軍澳南海濱2021 年試行「電動代步」。
擬時速25公里以下在單車徑行駛
繼早前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表示,計劃於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匯報制訂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規管架構進展後,運輸署研究小組成員兼汽車會會長李耀培日前進一步透露,為有助便利市民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作短途代步,政府正計劃容許電動滑板車和電動輔助的單車,可以在時速25公里以下在單車徑行駛。
李耀培在一個電台節目解釋,使用電動滑板車和電動輔助的單車,需先符合多項安全要求,包括工具重量要在20公斤或以下、有相關產品認證和符合電池標準、有效的煞車系統及響鬧警告裝置等。他指出,預計運輸署最快於年底於將軍澳及大埔單車徑,試行容許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合法行駛,之後再因應情況考慮擴展至其他地區。
現時在街上使用電動代步工具屬違法。
專家:馬路試行恐與汽車相踫
李耀培續指,雖然現時單車可在馬路試合法行駛,但電動滑板車因本港車路窄,擔心跟汽車有碰撞危險,煞車系統亦會受電池影響,因此只適合在單車徑行駛。另外,兩輪電動平衡車及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則不在合法化之列。
事實上早於2021年,政府分別在將軍澳南海濱長廊及大埔科學園附近的單車徑,與電動化步工具的團體,進行了兩次分別為期一日的電動移動工具實地試驗,其後更於去年5月於科學園進行六個月的電動移動工具先導試驗,讓參加者申請許可證後,可以在一定限制下於中大至科學園試用電動代步工具。
李耀培指「電動代步」最快年底試行。
「電動代步」倘合法化,不少條例或要修改。
容海恩:支持設立最高時速限制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年初曾就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進展於立法會提質詢。她對電動代步工具合法化表示支持。對於是否需要為電動可移動工具,設牌照、送檢或註冊登記制度,她認為首先要諮詢地區團體及使用者的意見,其後作出研究,始可下定論。
容海恩表示,現時法例只規管了單車、三輪車等非電動代步工具,當實行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合法化時,《道路交通條例》中有不少條文需作出相應修改。她希望運輸署可在盡快向立法會交代細節,並平衡市民需要,避免市民誤墮法網。
容海恩冀修例時多聽取市民意見。
容海恩表示,倘若不為電動可移動工具設下時速限制,或會令發生交通意外機會大增,她認同需要設下相關限制。她並表示,部門需要總結早前在港的試驗結果,以及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從而制訂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規管架構。
而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創會顧問嚴丞翊則期望,未來相關工具可放寬容許在馬路及行人路使用。
「風火輪」或未能在單車徑合法行駛。
【西貢區八部入樽機 全放在將軍澳】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環保署前年推出入樽機先導計劃,至今在全港設置120部入樽機,當中西貢區有8部入樽機,均位於將軍澳區內屋邨及私人屋苑商場,當中康城有一部,惟西貢市中心則未有設置入樽機。
為推動環保回收膠樽,環保署過去兩年一直推展逆向自動售貨機(入樽機)先導計劃,去年6月計劃踏入第二期後,入樽機的數目增加至現時的120部。入樽機藉定時更新的塑膠飲料容器辨識技術回收膠樽後,透過電子支付平台︿為市民提供每個容器一毫的即時現金回贈。
根據政府向立法會小組提供的最新數據顯示,西貢區的入樽機,於去年9月至今年1月的每月平址回收塑膠飲料容器總數,多達211,900個,市民平均每次回收的容器數量則為7.6個。而同區入樽機,每月平均暫停運作時數多達162小時。
全港各區現設共120 部入樽機。
【綠綠賞「積分王」曝光 至今儲達105萬分】
除了入樽機,環保署於2020年11月起亦推出「綠綠賞」手機應用程式,讓市民登記成為「綠綠賞(電子)積分計劃」的會員,鼓勵市民參與乾淨回收。根據該署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提供的最新數據顯示,過去一年,「綠綠賞」新增登記帳戶約12萬,現時至今共有超過24萬個登記帳戶。
綠綠賞積分計劃於2020 年實施至今。
等同可換逾7000包印尼撈麵
而截至今年二月底,「綠綠賞」電子積分計劃中,最高積分的帳戶所得的分數總數為1,058,000分。「綠綠賞」每回收一公斤可回收物品可得十分,換言之最高積分的帳戶已經回收共重100噸物品。而若以綠綠賞獎賞兌換中,每150分可換到一包印尼撈麵計算,該名帳戶可以換到超過7,000包印尼撈麵。如每日食一包,可以食足19.3年。
另外,計劃去年用於購買「綠綠賞」禮品的開支合共約328萬元。當中購買如麵、食油等食物類禮品的開支,約為292萬元;而家居用品類禮品,如廁紙、廚房紙等,開支則約為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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