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翁日前在粉嶺一個街市內跌倒,商場管理員協助處理事件時的手法惹起兩極爭議。有街坊將事發經過放上網,在場管理員疑表示要跟「程序」,而未有即時扶起老翁,跌倒老翁其後在地上掙扎,因此有街坊認為管理員不扶起老翁行為自私。有市民則認同其處理手法,認為在未清楚長者傷勢時不宜輕舉妄動,避免他受二次傷害。
一名老翁在皇后山商場街市長者跌倒。(影片截圖)
5月20日下午4時許,一名老翁在皇后山商場街市超市檔口前的通道,不小心向前仆倒跪地。目擊者剛巧拍下經過,指老翁奮力想站起身,旁人亦想扶起他,卻遭協助處理事件的街市管理人員阻止。
「要跟程序做,唔好郁佢!」
該名拍片者聲稱,當時管理員只表示會報警並指「要跟程序做,唔好郁佢!」。拍片者為此感到惱怒,並隨即上前從後熊抱將老翁扶起,然後大聲呼喚希望有人遞上椅子,又表示他認為應先讓老翁坐好再報警處理,而非任由他在地上掙扎。拍片者更直斥身為管理員「少少急救常識都唔識」。
不少人認為拍片者「做法正義」,並就老翁向前仆而推論,其頸椎或脊椎無受傷情況下,可先扶起他以免他在地上掙扎。另一方面,有人認為管理員做法正確,若不懂急救及未檢查傷勢,在等候送院期間不應急於扶起長者,以免令對方骨折造成二次傷害。惟拍片者不滿,指責講「急救程序」的網民「冷血」,重申「你哋係唔會令到我放棄行善心而行惡」。
救護員到場後將老翁抬上救護車, 並送院治理。
黃俊碩:除非有危險否則不需急扶起
服務醫療輔助隊逾20年的立法會議員黃俊碩表示,出現有人受傷的突發事故,首要保持冷靜,除非現場有即時危險,否則長者跌倒不需要急於扶起,在旁者可先評估其初步傷勢,如外傷、詢問其疼痛位置及痛楚程度。
黃俊碩強調,實際處理手法要依現場判斷而定,難單從一段影片定論。但如果懷疑對方有骨折、背部或頸部受傷,不懂急救的人,等候送醫期間不應移動傷者,因移動傷者可能會構成二次傷害。
黃俊碩又指,現場人士如有急救證書,可向傷者及在場人士表示自己是急救員,對傷者施初步援助。因此,他認為公眾場所負責人可以盡量安排保安人員報考急救證書,以備應對出現突發情況。
警方發言人證實當日下午接獲報案,指皇后山商場街市一名約70歲老翁跌倒,老翁其後被送往醫院醫治,列作「有人患病」處理。
拍片者事後指摘只講急救程序的人「冷血」。(互聯網)
【網民有話說】
支持立即扶起長者
Ryan Wong:
我遇過類似情況,我問咗個阿伯見邊度痛,佢話冇痛我先扶起佢。
Queenie Wong:
一如天氣熱見到個婆婆半暈狀態,班街坊合力扶佢去有遮蔭位休息,唔通繼續由佢喺條街度暴曬?唔係一味見到人暈低就唔扶起都要睇佢情況!
支持不貿然移動傷者
Tommy Tang:
他們沒錯,如果骨折錯誤移動加劇傷勢,去到醫院醫生話急救時做成,家屬有機會索償!而且他們沒急救證書,可能搞上管理公司!
Ling Lam:
正常有常識都知要等醫護到場,你扶起佢隨時傷多兩錢重。
路人為紅磡車禍傷者撐傘 三個月後獲致電致謝請飲茶
身在意外現場,不懂急救是否就無從幫忙?今年2月中紅磡差館里近觀音廟對開發生車禍,一名60歲女子遭小巴撞倒,由於當時正在下雨,有熱心市民在等候救護人員到場期間為她撐傘擋雨。傷者事後一度入住深切治療部但情況已好轉,並致電當日協助撐傘的熱心人,感謝當日在危急關頭安撫她。
當日為傷者撐傘的熱心女子,事隔3個月後在社交平台分享事發經過及「後續」。她強調是舉手之勞,並表示:「我諗好多人都會咁做」。她並引述事後傷者回電她時指,「姨姨話好記得我一路都同佢講嘢,佢先無咁驚」,並表示要「請她飲茶」報答她。而傷者的新抱亦於帖文留言,感謝她幫忙,「我係佢新抱呀!世界真係細!真係好多謝你嘅幫忙,感恩奶奶好番好多!祝你身體健康!平安喜樂!」
曾有婦人被小巴撞倒,熱心途人上前為其撐傘。
民生
醫療
生活
學習
我家熱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