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自今年起事故頻仍,半年來發生至少8宗,其中兩宗牽涉沙田的事故於6月發生。繼6月11日晚上大圍田心村全村大部分民居及街燈停電,不足十二日後,因高壓電纜故障導致沙田、鑽石山等多區出現電力不穩「跳掣」,河畔花園凌晨停電七小時至早上才恢復電力供應。有議員關注事件,並與中電會面跟進原因。
大圍田心村6 月中發生停電事故。
6.11晚的田心村 逾七成民居停電
6月11日深夜11時許,大圍田心村發生停電的突發事故,全村逾七成民居停電,街燈亦未見正常運作。當時全村漆黑一片,與附近燈火仍然通明的屋邨有強烈對比。有村民手持電筒走到戶外了解情況。
當時在場的沙田區議員暨田心村代表蔡明揚,隨即聯絡中電到場,緊急支援隊在約半小時後到達,並到附近的田心村及顯和里供電站了解情况。最後,全村在翌日午夜12時20分恢復供電。
全村大部分民居停電近一小時。
蔡明揚促請中電 加強基礎設施巡查
蔡明揚向《我家》表示,在6月13日隨即約見中電方面,解釋當日停電的原因。他引述中電代表解釋指,經調查後發現近顯和里變電站的地底電纜有破損,懷疑當時有第三方掘路工程再加上天雨關係,因而令電纜短路「跳掣」,導致停電36分鐘,受影響的住戶大約有三百幾戶。
蔡促請中電提出改善方案,日後要亦加強基礎設施巡查,防止同樣情況再度發生,並希望中電可加強與地區人士聯絡,防範未然以避免再在暑熱夏天突發停電影響居民。
蔡明揚(右)於約見中電代表了解事件。
6.23凌晨多區事故 河畔花園斷水電7句鐘
到6月23日凌晨兩時許,雷暴警告正在生效期間出現電壓驟降,沙田、元朗、粉嶺、葵涌及鑽石山等不少住戶,發現燈光「閃一閃」。中電在多區接獲停電報告,除鑽石山鳳鑽苑停電至少約一小時,沙田河畔花園更有大廈,由當時一直到早上9時均無電力供應,又未見人搶修,期間斷水斷電長達7小時,冷氣、風扇未能使用,有居民被熱醒徹夜難免。
中電總裁羅嘉進事後向受影響市民致歉,並指相信是連接元朗至深圳的架空供電系統曾短暫電壓驟降所致。他解釋,極端天氣愈漸頻繁,對電力系統構成挑戰,但強調指事故數字與過往相若。
河畔花園有大廈曾斷水電達7小時。(資料圖片)
劉國勳:中電須彌補市民損失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認為,本港不時發生雷暴警告,若每次雷暴警告都有機會觸發事故,公眾在天氣不穩定時倘要提心吊膽,會損害市民對穩定供電的信心。因此,他認為中電有需要全面檢視系統,並與港府商討設補償機制,彌補受影響市民的損失。
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回應指,局長謝展寰已於6月中指示機電署署長,即時向中電跟進制訂改善計劃,加強供電系統特別是40萬伏特線路電塔的避雷能力,以降低最近幾個月的高頻率雷暴警告所帶來的風險。
劉國勳(左)認為中電應與港府商補償機制。
羅嘉進對6月23 日電壓驟降事件致歉。
【中電2024年 半年8宗事故】
6月23日
連接元朗至深圳的架空供電系統電壓驟降,導致多區有大廈停電
6月12日
雷暴致高壓電纜故障令黃大仙停電4小時,約2,250用戶供電受影響
6月11日
地底電纜破損導致大圍田心村停電,村內逾300戶供電受影響近1小時
中電指田心村停電涉地底電纜破損。
4月6日
雷擊引起屯門發電廠輸電系統電壓驟降,造成最少122宗困𨋢
3月30日
元朗十八鄉對開山火引致輸電系統電壓驟降,造成最少52宗困𨋢
3月19日
元朗凹頭導引線下垂擊中汽車事故,導致68戶停電
1月7日
青衣長安邨安湄樓停電事故,導致388戶停電
1月1日
青衣牙鷹洲街變電站電纜終端故障爆炸冒煙
今年元旦青衣有變電站爆炸冒煙。
應對電壓驟降 2009後電梯必備裝置
中電今年上半年發生至少8宗電力事故,當中多由於電壓驟降,又或裝置老化入水氣而引起。電壓驟降是指因外來干擾或設備故障等原因,導致電壓的值於瞬間下降至規限供電電壓90%至1%之間,並隨即在短時間內回復正常的過程。
由於升降機及扶手電梯對電壓波動較敏感,升降機有可能在電壓驟降時暫停運作,導致困𨋢。因此,機電工程署於2009年9月修訂《升降機及自動梯的設計及構造實務守則》,當中指出在此之後的升降機須配備安裝的電壓驟降過渡裝置。當電源恢復正常後,讓升降機得以恢復運作。
就變電站在內的關鍵設施,中電承諾短期會加強人手及科技巡查,而中期方面會加避雷及防水浸設施;長遠的措施,中電指出會全力配合機電署要求,就電力管理及維修保養作全面檢討。另外,中電亦已舉辦14場電力質量工作坊,予250名區議員等社區領袖及1,500名物業管理業界,講解電壓驟降的相關知識及緩解措施,協助業界提升應對能力。
電力質量工作坊有講及緩解措施。
【新停電懲罰制度 今年起兩電引入】
去年,政府與兩電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中的賞罰機制,引起社會爭議。為此兩電先後於去年底及今年初,與環境局達成並簽署《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的補充協議,當中引入的「針對大型供電中斷事故的新懲罰制度」,並於今年開始生效。
在與舊有賞罰機制並存的情況下,新的懲罰制度以「客戶停電時間指數」作標準,即是累計每年所有受影響客戶數目,並乘以總供電中斷時數作指標。懲罰門檻為中電需累積夠每年1,500萬分鐘、港燈則為每年500萬分鐘。一旦超過以上時間,則會扣減當年的准許回報。
以2022年中電元朗電纜橋大火事件為例,在原本的獎賞機制下,當年中電「供電可靠性」只得99.9949%,但因仍未低於99.993%的扣減門檻,因而未可啟動「供電可靠性」懲罰機制。而就算當時已有新的懲罰制度,電纜橋起火事故的「客戶停電時間指數」只有約300萬分鐘,也未能靠此單一事件啟動懲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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